结论: 本项目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行业代码C3660,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属于汽车制造业。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汽车制造业属于制造业中的第二十三类,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1)本项目灰尘实验作业位尚未设计防尘措施。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6.1.1.2和6.1.1.3)等的相关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建议: ①该作业如能采用湿式作业,应采取湿法抑尘。 ②如工艺不允许湿式作业的,可设置局部机械排风除尘装置,若该作业为移动式,可配置移动式除尘设施。 (2)本项目更衣柜尚未设计。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7.2.1和7.2.3)等的相关要求,本项目车间卫生特征为3级,更衣柜可按照同柜分层的原则设计(即1人1柜)。 (3)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信息可知,本项目拟使用的火山灰,主要成分为二氧化硅、氧化铝、白云石、三氧化二铁,但相关信息中未明确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建设单位在建成后选购该物料时,要求供应商提供火山灰的MSDS,其中应明确游离二氧化硅的含量。建议建设单位在工艺允许的情况下,选用的物料中不宜含有游离二氧化硅或含量低于10%,以减低该物料的固有危害性,降低对人体的危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