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本项目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行业代码为C3660;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本项目属制造业中的第二十三类“汽车制造业”,定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总平面布置、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设计卫生、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用品等内容的设计或制定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规定。
本项目存在不足的内容主要有:1)未在废水处理站及清洗浸渗线附近设置冲淋洗眼器,未配备急救援通讯设备等急救设施;2)未见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3)职业病防治专项经费未包括职业卫生培训、应急救援设施等内容。
建议: (1)企业应在废水处理站、清洗浸渗线附近设置不断水的冲淋洗眼器,冲淋洗眼器的有效范围应不超过15m。此外企业应在车间张贴紧急疏散图,明确紧急疏散线路、疏散集合点、急救药箱位置、紧急电话、应急反应小组等内容,并设置有应急药箱、担架、对讲机等应急救援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应有清晰的标识,并按照相关规定定期保养维护以确保其正常运行。
(2)建设单位应根据项目职业病危害特性进一步完善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制定更具针对性的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如高温中暑、化学品泄漏等,并定期进行演练。
(3)建设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的要求落实并完善职业病危害专项防治经费的预算,包括:职业病防护设施预算、个人防护用品预算、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预算、职业健康监护预算、设备设施维护与保养预算、职业卫生培训预算等,并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应做好企业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根据生产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司相关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病防治方案,并认真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