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该项目定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2.该项目总体布局及功能分区、设备布局、防护设施设置、个体防护用品、职业健康监护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规定的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为①空调新风口设置于动力站内;②项目清洗间未设置事故通风装置及冲淋洗眼装置,车间化学品暂存点未设应急救援设施,化学品仓库未设氨报警装置;③未设置浴室。
3.建议:
(1)应在硅抛光片清洗间、蓝宝石晶片清洗间及车间化学品暂存点设冲淋洗眼装置、事故通风装置及化学品吸附棉等,在化学品仓库设氨报警装置并设置紧急喷淋洗眼装置及应急救援药箱,应急救援预案应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2)应将动力站内空调机组新风进风口通过风管连接至室外非空气污染区,周边20米范围内应无污染源,新风口应低于排风口。
(3)应在车间设置浴室,浴室可由更衣间、洗浴间和管理间组成,2级浴室的淋浴器设计使用服务人数上限为6人/每个。
(5)应根据各作业岗位实际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人数及实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调岗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之劳动者。
(6)进一步完善职业病危害事故制定有针对性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7)公司应建立、健全企业职业卫生档案,并妥善管理。
(8)制定相应的化学品管理制度,并加强化学品储存柜或储存场所的通排风及泄险措施。
(9)严格按照《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的要求并根据不同岗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不同完善各岗位个体防护用品配置品种及发放周期,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个体防护用品。
(10)完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
(11)加强岗位防护设施、厂房或车间机械通排风设施及空调系统的维护及保养,使其处于有效正常运行状态,以降低各岗位化学有害因素对操作人员健康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