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本项目属制造业中第二十三类(汽车制造业),定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总体布局、建筑物内功能布置、设备布局和建筑设计卫生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规定的要求。
本评价项目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为:①应急救援设施设置不完善;②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不完善,部分岗位现场佩戴情况不良;③职业健康监护制度执行不良等。
综上所述,公司在对本报告中提出的相关措施与建议完成整改,并确保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运行正常、个体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切实执行的情况下,则本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可基本达到预期效果。
建议:
(1)本项目职业健康监护执行不良,根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等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保证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职业健康检查受检率、检查项目和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建档率达到100%。
(2)根据职业卫生的相关要求,完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预案中应明确应急指挥小组的构成及相应的职责,应急相应流程等,并根据各岗位作业方式、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固有危害性和各原辅料的MSDS等情况和资料,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专项(化学灼伤、冻伤等)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和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