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本项目为制造业中第二十二类的行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但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其主要为医疗仪器设备的研发和测试(研发和试验发展),结合项目职业病危害接触情况,依据《目录》第二条的规定:“在实际运用中,如果建设项目拟采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与其在《目录》中所列行业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有明显区别的,建设单位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可以通过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作出综合判断,根据评价结果确定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故在本项目整改后,可将该项目调整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总体布局、建筑物内功能布置、设备布局和建筑设计卫生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规定的要求。
本评价项目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为:①应急救援设施设置不完善;②未设置职业卫生公告栏等。
综上所述,公司在对本报告中提出的相关措施与建议完成整改,并确保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运行正常、个体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切实执行的情况下,则本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可基本达到预期效果。
建议:
(1)本项目应急救援设施设置不完善。根据《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GBZ/T194-2007,5.2.2)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耐化学测试操作位附近(宜在15m范围内)设置应急冲淋洗眼装置。
(2)本项目尚未设置职业卫生公告栏。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在本项目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