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该项目定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2.该项目的选址、总体布局及建筑物内功能布置、建筑设计卫生、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及应急预案、个人防护用品配置、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措施、职业卫生专项投资等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3.建议:
(1)加强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的执行力度,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防护设施等工作;
(2)落实并完善职业病危害专项防治经费的预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