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该项目定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2.本项目总体布局及功能分区、设备布局、建筑设计卫生、辅助用室、防护设施设置、应急救援设施、职业健康监护、个体防护用品等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规定的要求。
本项目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部分符合要求。
本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作业场所未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
3.建议:
完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存在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区域、岗位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