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本项目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在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为铜烟、铝合金粉尘、铁烟尘(其他粉尘)、金属粉尘(其他粉尘)、皂化油雾、塑料热解气、噪声、高温、工频电场等。本项目存在不足的内容主要有:切割打磨区和转子盘生产区未设置机械排风、建筑间距小于建筑高度、厂区内未设置浴室、未确定防护用品的种类针对上述不足,本次评价在第五章建议中提出了相关补充措施。
建议:本项目2#生产厂房切割打磨区平磨岗位区在对金属轭板打磨过程过程中产生金属粉尘,4#生产厂房整理区产生铝合金粉尘,3#生产厂房转子盘生产线塑压岗位可产生塑料热解气、高温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企业应以上区域设置全室机械通风;本项目部分生产厂房建筑间距小于建筑高度,企业宜在总体设计过程中降低建筑高度或增加建筑间距,如无法对总体设计进行更改,企业应在生产厂房内增设全室机械通风和和人工照明,保证生产厂房内有良好的通风和照明;公司应在厂区相关车间附近集中设置浴室,浴室可由更衣间、洗浴间和管理间组成;企业应参照《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的要求,根据生产场所特点及防护要求,针对劳动者所接触危害因素的特点,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确定防护用品的种类、发放标准及其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