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该项目定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2.该项目的选址、总体布局及建筑物内功能布置、个体防护用品等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卫生管理、应急救援措施、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职业卫生专项投资等部分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建议:
(1)应根据工艺流程、作业方式、设备布局等情况对电火花线切割等岗位设置有效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2)应在喷漆区设置事故通排风装置及相关毒物的应急报警装置。
(3)应根据应将员工宿舍布置在生产厂区外,如无法将员工宿舍布置在生产厂区外,企业应对员工宿舍与生产厂房设置建筑隔断,将员工宿舍单独隔离。
(4)应进一步完善企业职业卫生管理。
(5)应制定和细化职业卫生专项经费预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