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该项目定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2.该项目的选址、总体布局及建筑物内功能布置、建筑设计卫生、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配置、职业卫生管理措施、职业卫生专项投资等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应急救援设施及应急预案、辅助用室等部分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建议:
(1)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第47号)等法规的要求,完善职业卫生相关管理制度,制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2)应落实并完善职业病危害专项防治经费的预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