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本项目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在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为臭氧、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一氧化碳、锰及其无机化合物、金属烟尘、砂轮磨尘、电焊烟尘、铁尘、高温、电焊弧光、噪声等。本项目存在不足的内容主要有: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不全、职业卫生管理措施不完善、厂区内未设置浴室、未制定职业卫生专项投资预算。
建议:项目生产车间火焰切割、焊接、点焊等岗位未设计相应的防尘、防毒设施。企业应根据工艺流程、作业方式、设备布局等情况对焊接、火焰切割等产生烟尘及有毒化学气体的岗位采取有效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加强个人防护,可以防止焊接时产生的有毒气体和粉尘的危害。作业人员必须使用相应的防护眼镜、焊接面罩、防尘口罩等,若在通风条件差的封闭容器内工作,还要佩戴使用有送风性能的防护头盔;公司应制定和细化职业卫生专项经费预算,其应包括卫生防护设施设置及维护费用、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检验与评价费用、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及维护费用、职业健康监护费用、培训教育费用等,并确保经费落实到位,做到专款专用。企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第47号)等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