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本项目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在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为尿素、臭氧、酸(碱)酚、各类原料药(粉剂、药剂)、各类助剂、噪声、紫外辐射等。本项目存在不足的内容主要有:未制定职业卫生专项投资预算。针对上述不足,本评价报告在第五章建议中提出了相关补充措施。
建议:公司应制定和细化职业卫生专项经费预算,其应包括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及维护费用、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检验与评价费用、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及维护费用、职业健康监护费用、培训教育费用等,并确保经费落实到位,做到专款专用;用人单位在项目建成后应保证员工职业健康检查受检率和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建档率达到100%。体检发现劳动者出现健康损害的,应当积极予以诊治,并调离有害作业岗位妥善安置,同时要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来控制疾患的发生和发展,并对接触者的健康影响及其程度进行有效评价,以便制定和完善相关的防护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