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该项目定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2. 本项目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设计卫生、个体防护用品等内容的设计或制定符合相关要求。本项目存在不足的内容主要有:点胶、清洁岗位未设置局部通排风设施;实验室未设置报警器及与之相对应的事故排风系统;项目或公司未设置浴室;应急救援预案、设施及管理尚需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存在不足。
针对上述存在不足,本评价报告在第五章建议中提出了相关补充性措施及建议。
3.建议:
(1)(1)公司应进一步完善点胶、清洁岗位防护设施的设置。各类排风罩应参照《排风罩的分类和技术条件》(GB/T 16758-2008)的要求进行设计,遵循形式适宜、位置正确、风量适中、强度足够、检修方便的设计原则,罩口风速或控制点风速应足以将发生源产生的尘、毒吸入罩内,确保高捕集效率。吸入局部排风罩的气体在排放至大气前需做净化处理,以最大限度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公司应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设施及应急救援预案。
(3)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及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要求制定并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开展职业卫生日常管理工作,如个体防护用品的管理、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应急救援演练等,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
(4)本项目车间卫生特征等级为3级,未设置浴室。依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要求,3级的车间宜在车间 或厂区设置集中浴室,并要求每个淋浴器设计使用人数为9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