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该项目定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2.该项目的选址、总体布局及建筑物内功能布置、建筑设计卫生、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配置、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应急救援设施及应急预案、辅助用室、职业卫生专项投资等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3.建议:为静电除尘岗位员工制定听力保护计划;注塑岗位员工应根据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重新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加强移印室机械通风,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改善移印、清洗/调漆岗位的防护设施;在车间醒目位置设置职业卫生公告栏;在移印、干燥岗位针对“苯”等高毒物质设置《告知卡》;在注塑、灌胶、清洗等岗位设置机械通风系统;完善模具车间生产设备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加强化学品管理与应急救援;制定专项突发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加以演练;督促和指导职工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健全职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进一步完善落实各项职业卫生管理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