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该项目定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2. 本项目在选址、总体布局及建筑物内功能布置、建筑设计卫生、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个体防护用品配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职业卫生管理措施、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专项投资等方面符合要求。辅助用室方面存在不足:未在车间内设置浴室,餐厅与装配车间、实验室相邻,未能避开有害物质的影响。
3.建议:
(1)建设单位宜在车间附近或厂区设置集中浴室,浴室淋浴数量一般按劳动者最多的班组人数进行设计。
(2)建设单位应通过建造实体隔断等方式将餐厅与生产区域以及实验室等区域分隔开,以避开有害物质、病原体、高温等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对其产生影响。
(3)建设单位宜调整建筑布置,将餐厅、办公区、厨房等非生产区域布置在独立的建筑物或楼层内,如必须与生产区域布置在同一楼层,则必须采取有效的实体隔断等措施将生产区域与非生产区域进行有效隔断。
(4)建设单位应完善设计实验室洁净区域全室通排风系统的设计,根据人均新风量一般区30m3/h和洁净区40m3/h、室内换气次数一般区不少于6次/时、洁净区大于15次/时的原则设计通排风风量。
同时合理设计新风取风口、排风口的位置设计,新风口的位置应设置在空气新鲜的地方,并远离污染源,新风口处应安装防鼠、昆虫、阻挡绒毛的保护网和防雨措施。排风口和新风取风口距离应满足《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15)的要求。
(5)本项目涉及到的生物危害因素不属于本次评价范围,建设单位应另行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价。
(6)建设单位应在后期进一步细化细胞培养、检验检测的设备布局与工艺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