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该项目定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2.该项目的选址、总体布局及建筑物内功能布置、建筑设计卫生、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配置、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应急救援设施及应急预案、辅助用室、职业卫生专项投资等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3.建议:在车间醒目位置设置职业卫生公告栏;公司严格按照《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要求根据不同岗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不同,给工人配备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公司应根据生产设备实际情况,对产生较大噪声强度的生产设备应采取有效的工程控制措施;公司应针对本项目制定噪声作业场所职工听力保护计划,内容应符合《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卫法监发〔1999〕620号)的要求,对于从事噪声作业的人员应佩戴适宜的防噪用品;加强化学品管理与应急救援;制定专项突发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加以演练;督促和指导职工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健全职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进一步完善落实各项职业卫生管理措施。 |